OK,小女子終於累積到該談談這件事的情緒了。
上次有歌迷匿名投書,闡述了抄襲與被抄襲之歌,劍指蔡秋鳳和某龍頭唱片公司,以為事情就這樣了。
但很快地,歌迷們又發現另一家唱片公司,發表了一首原曲重編重填詞的「新歌」。
這兩間唱片公司都在台語歌壇經營已久,甚至可以說是業界的保證,很多歌迷只買他們的帳。
可是如今他們利用歌迷的信任,把舊曲重編而冠上別人的名姓當「新歌」賣出,讓小女子大開眼界,簡直是台語歌壇的連番醜聞。
看來即使歌迷不幫他遮羞、指名道姓,他們也可以當作是美麗的巧合,那容我開文讓歌迷好好欣賞各首大作。
馬上送這次的主角給大家聽:
2019謝金晶<冰紅茶> 作詞:吳梵 ╱ 作曲:李海
輕輕一句心愛的 親像一杯冰紅茶
實在清涼擱退火 有錢無地買
將你排治頭一個 將你放置心肝底
追求幸福免歹勢 人人有機會
小小的溫柔 小小的約會
心情真美麗 當作見面禮
作陣來迺街 愛心的紅茶
勝過了一切 在我的心內
無人倘代替 我的千里馬
常常聽台語歌的人,就會感到耳熟了,對吧?
馬上來聽聽下一首:
2013孫淑媚&安伯政<愛你的機會> 作詞:黃永發/高以德 作曲:呂曉棟/高以德
女:對面彼個少年家 看到阮你哪會頭犛犛
惦惦無講半句話 害阮的心肝跟你玲瓏迺
男:頭前彼個可愛小姐 你的美麗親像一朵花
嘸知對你講什貨 看到你害阮心肝丟三個
女:等你講出 一句追求的話
嘸免歹勢 親像一個膽小鬼
男:在我心中 你是最愛一個
愛你的心 請你請你來體會
女:輕輕一聲心愛的 乎阮心肝歡喜了歸暝
一生只有你來陪 我會用心甲你來作伙
男:叫你一聲心愛的 愛你的心沒人倘代替
合:說出一句心內話 牽你的雙手溫暖在心底
了不起了不起,主歌完全一樣,副歌也原封挪來一半,
副歌收尾部分我聽了<愛你的機會>,就會忘記<冰紅茶>的旋律,顯然原曲高明太多。
要是寫小說的,讀者一發調色盤就立即見真章,結構、旋律、編曲無一不像,不像的部分剛好由掛名者埋單。
是不是除了照搬前人的好作品、換個伴奏樂器,創作者就不會作曲了?
以前我也不是沒有放過豪記,聽聽下面這首經典!
林姍<我最愛的人> 詞:邱宏瀛 曲:螞蟻 (感謝好心讀者提醒,我原本貼錯歌了!!!!!)
愛已用盡 情搏厚 抹凍感動你到最後
纏綿的旋律若失去節奏 彈出哀怨的歌調
你的心若是不肯留 總是有真多理由做藉口
你的人若是要走 目屎哭乾也無效
天若有情天會老 只有將記憶掛置在阮心頭
如今清醒才明瞭褪色的美麗
錯了錯了
這首歌一直是我口袋內林姍的好歌,和音和諧、旋律清奇、盪氣迴腸。
但後來被改成下面那首俗不可耐的歌..........
楊哲<情路到站> 詞:石國人 曲:石國人
佇在愛情的世界
眼前雨淋著悲哀
情路到站無將來
天哪會這款對待
為妳我的愛 誰人知
夢等待妳返來
無奈妳的愛
有伊住心內
人生的路剩我孤單行
抹擱再愛
其實舊歌新編並不是什麼大事,重點是詞曲人完全換了,也沒有雙掛,
新歌詞的密度都改得很粗疏,省略原曲很多精妙的轉折,真的是愈變奏愈爛!
這也是能想像的發展,畢竟在台語歌壇,原曲重編就是為了節省成本,而不是青出於藍勝於藍,
公司跟那些掛名者也害怕自己的作品被拿來跟原曲比較,怎麼可能讓歌迷知道原曲的存在!
所以不論新編有沒有跟原作說好,無論是不是抄襲,就是對不起原作者、糟蹋了好曲子!
還有嚴重欺騙歌迷的感情,我現在打開此二業界龍頭新歌,都要先懷疑這是不是舊曲新編,
是,歌迷就追求視聽享受,但同樣的歌為什麼我要買兩次?還欺騙我是新歌!真的食人夠夠。
聽到精采作品的時候會佩服作曲者的巧思、作詞者的洗鍊、編曲者的精準,
但一知道是抄襲,我佩服的成為什麼?抄別人的很聰明?不用有創意,只需有資料庫?
真是把藝術和文化的尊嚴都丟到濁水溪了!
這些掛名者的信譽也是,掛名的費用,真的值得拿創作者的名聲來換?
抄襲可是比一曲三賣還嚴重的污點,歌迷也不知業界規矩,
我們只看到你拿舊歌當自己的作品,而這點十分卑劣下作,如此而已。
同為創作者我覺得這是絕不可攬到身上的罪,瓜田李下的事更是不幹,相信所有還具尊嚴的創作人是沒臉原曲照搬的。
當創作者當然無法糊口養家,去賣鹽水雞、炒娃娃機、去學校教唱都有可能,行行有菁英,即使是大家不知道如何稱讚的水泥工,也會說他「認真打拚」。
賺這種沒臉錢,真是自甘墮落,包括公司在內,本來標準化曲調就是輕視歌迷了,這種操作是把歌迷當白癡耍!
這幾天我真不知道要怎麼推新歌,一想到這些歌可能是從資料庫重組再搬的,就噁心得想吐!
可是看著辛苦討趁的歌手,歌迷還是會讚好。公司真的挾歌手以令歌迷埋單啊!
歌手何辜?歌迷又何辜?唱了這些歌,就被打成不專業翻唱歌手,以前情緒表現外露,現在則愈來愈制式,或者唱功不及。
仔細聽新曲的人聲有比舊曲表現精采嗎?我不說,歌手心中自有定見。
大家聽老歌是因為青春情懷,可再這樣原曲照搬、原曲重編,真只剩老歌值得一聽再聽。
為了讓公司、創作者和歌迷都開心,小女子貼心提供以下解決辦法:
1.創作人名雙掛
這其實是很簡單的事,當然可能要付授權費什麼,但這證明公司並非不告而取,作品出來創作者也會知道,都是出來討趁,不要為了一點小錢扼殺了創作人的熱情。
創作人都被偷被盜了,如果公司主動雙掛的話,錢可能也只能少少賺,比作品直接殺出來傻眼得好。
2.在文案中註明重編自哪一首原曲
這是給歌迷看的,不在意原曲照搬的人,你寫出原曲照搬他們也不在意,在意你可能抄襲的歌迷,看了主動標明就知道公司和創作人取得共識。
不要讓我們聽了耳熟找歌出來,對公司團隊、詞曲創作人各種疑神疑鬼!
小女子言盡於此,對於那些殺雞取卵還沾沾自喜的人無可奈何,謹留個對照文紀念他們的豐功偉業。
看另一間公司原曲照搬的對照詳見匿名投書/著作人格權:歌迷都應該思考的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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